地球物理学院关于加强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各系: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最重要的环节,为保证毕业生(设计)论文的质量,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就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有关事宜决定并通知如下: 1. 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学院统一领导,各专业系组织负责,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教师应明确告知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和教师的责任,必要时应签字确认并以此为证。 2.设计(论文)选题应符合各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要求;对于已签约非本专业相关工作的毕业生,其论文仍必须按本专业论文要求执行,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与本专业不符的论文题目。 3.毕业设计(论文)的格式规范按学校或各专业制定的“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学术标准及基本规范”的要求执行,答辩按“地球物理学院学位论文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4.指导教师和学生均应保证必需的时间投入,按要求的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阶段的任务,如实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记录表》;指导教师和学生每周至少联系一次,检讨工作进度;指导教师如联系不上学生,应及时报告系主任和学生辅导员。 5. 外出实习的毕业生须出具“实习单位接收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指导教师履行请假和向辅导员报备手续,实习结束应按时返回学校,及时销假并提交实习报告。学生外出期间须注意安全,安全责任自负。 地球物理学院 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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