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地球物理学院关于2019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16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号)、《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9〕21号)、《成都理工大学关于申报2019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学院决定启动2019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创计划”项目申报人及成员原则上限定在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四年制应为2年级学生,五年制应为2或3年级学生(申报创业实践项目不作年级限制)。

二、项目类别

“大创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评审程序

(一)创新训练项目评审程序

1.各项目组按照通知要求向学院提交《成都理工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学院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所有项目成绩进行排序,各项目成绩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按成绩顺序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报送所有项目。

4.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成都理工大学2019年“大创计划”拟推荐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向四川省教育厅报送成都理工大学2019年省级、国家级“大创计划”拟推荐项目。

6.四川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在全省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2019年省级、国家级“大创计划”立项项目。

(二)创业训练项目评审程序

1.各项目组按照通知要求向学院提交《成都理工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后产生校级项目,报双创中心审核。

3.双创中心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现场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从校级项目中推荐不超过1/3的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国家级“大创计划”,推荐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学校向四川省教育厅报送成都理工大学2019年省级、国家级“大创计划”拟推荐项目。

5.四川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在全省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2019年省级、国家级“大创计划”立项项目。

四、工作说明

1.各项目团队需保证项目的原创性,不得以毕业论文、他人成果、已立项目申报立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坚决杜绝学术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项目申报过程中发现上述行为,直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行为,取消项目立项,退回经费资助,记入档案。

2.各项目负责人(学生)在提交材料参加评审前需自行选定导师并提前联系,征得导师同意。

3.成都理工大学2018年创新创业训练营学员可优先推荐。

4.项目立项后不再接受项目成员变更申请。

5.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量要求:

(1)2017-2018年所指导项目结题答辩结果为优秀的导师可指导2个项目;

  1. 指导教师所指导项目类别应与自身学科背景或特长一致。

    五、材料报送

    (一)创新训练项目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团队认真填写《成都理工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于4月19日前将纸质档申报书报送至学院学生科5409办公室,同时拷贝电子档材料(包括答辩PPT)。答辩材料上交后无特殊情况不再做修改。具体答辩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二)创业训练项目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团队认真填写《成都理工大学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于4月21日前将纸质档报送至学院学生科5409办公室,同时拷贝电子档材料(包括答辩PPT)。答辩材料上交后无特殊情况不再做修改。

    六、答辩时间

    创新训练项目答辩时间在4月21日前由学院安排,创业训练项目答辩时间学校拟定于4月26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宇轩 邮箱:3318120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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