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届成都理工大学“攀登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互联网+”大赛院级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地球物理学院 时间:2021-04-19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选拔培育我院优质项目参加四川省“互联网+”大赛,学院配合学校举办第一届成都理工大学“攀登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互联网+”大赛院级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成都理工大学地球物理学院

承办单位:地球物理学院创新创业促进会

  1. 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1. 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三)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五)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

评审规则

 参照校级选拔赛通知文件附件

院级初赛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系跨院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院赛报名QQ860450521

(二)申报材料提交截至时间

2021427日中午12:00

(三)答辩形式

地球物理学院会议室

(四)答辩时间

202142816:00

(五)提交材料清单

答辩PPT(不超过1GB

项目策划书电子档(PDF,不超过20MB

项目策划书纸质档

队伍相关信息(见附件)

(注:电子档材料由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命名。电子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1044456315@qq.com,纸质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珙桐四305室)

(六)答辩结果公布

答辩结果将在答辩完成后的1工作日内公布至学院官网。

奖励措施

参照校级选拔赛通知文件附件

特别说明

本通知所涉方案依据第七届“互联网+”大赛校级选拔赛相关文件制定。如第七届“互联网+”大赛校级选拔赛赛规有新变化,以第七届“互联网+”校级选拔赛大赛组委会正式通知要求为准。

    联 系 人:  何宾、黄韫琦

        联系电话: 1316553645915113437533

 

 

成都理工大学地球物理学院  地址:成都二仙桥东三路一号北翼楼 电话:028-84078869  传真:028-84078869 邮编:610059